供热停电应急预案(模板20篇)

时间:2024-05-08 04:11:07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例,希望能对大家的预案编写提供一些参考。

停电应急预案

按照创建三甲医院的工作要求,为提高全院护理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处置能力、提高科室间工作配合能力、提升突发事件领导组的组织协调领导能力以及紧急救备队员的实践能力,特安排本次演练。

一、应急演练目的。

演练目的:

2、完善准备。

3、锻炼队伍。

4、磨合机制。

二、组织机构。

5、应急演练组:科室内各组相关人员。

(一)、应急演练目标:

1、市一院重症医学科突然停电,科室内重症患者生命安全面临难以保障的危险。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急救应急预案及程序》及《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应急预案及程序》为标准,要求科室值班人员及时到位,科室二线人员紧急集结、迅速组织、汇报及时、合理抢救、记录详细。

2、科室所有人员做好停电紧急集合,迅速开展保障患者安全,保障科室内仪器的运转,科室内工作有序进行。要求抢救及时、保障患者安全、物资供应保障得力。

3、应急演练领导小组现场统一指挥,及时协调各项工作、下达指令,使模拟演练有。

序进行。

(二)、应急演练的过程。

总用时:30分钟(10:00—10:30)。

演练地点:重症医学科。

背景设置。

上午10:00,重症医学科病房突然停电,科内有住院患者12人,其中上呼吸机患者6人,其中呼吸机有储电功能3台,科内ubs电源两个,需迅速做好人员调配工作,迅速展开对患者的急救工作,尤其是带呼吸机患者的安全。

演练情景与实施步骤。

1、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并授权总策划对演练全过程进行控制。信息组以录像、拍照等形式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2、科内急救启动应急预案:

1)科室内突然停电,科室内值班护理组长判断是否是全病区停电,并评估病区环境和患者情况,备好急救物品,立即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报告电修班。总策划决定实施方案,负责分工,统一指挥,调配人力、物力,急救物资的配合,以保证人员及物资的充足使用。

1)指挥组(责任人:王淑彬)。

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分组配合、将待命的医生、护士按患者数量1:1比例分组,现场分类协调救治。

2)协调组(责任人:王秀霞组员2人)。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各部门、协调医疗应急资源和伤员收治、信息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3)抢救组i:(责任人:刘萍、组员12人刘萍负责在1—6床、朱留勤负责7—12床患者的抢救),首先判断是否是全病区停电,评估病区环境,患者情况(明确哪些事ups供电,哪些患者带呼吸机),由抢救组ii备好急救物品,提供物资支援,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保障各仪器的正常运转,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人员组成:相应管床医生,值班护士。

机械通气病人没有ups供电情况下,继续以下工作。

判断呼吸情况,保持呼吸道通畅。

无自主呼吸,使用呼吸囊人工辅助呼吸。

有自主呼吸,保持呼吸道通畅,给予吸氧立即通知医生。

方法与人工呼吸囊辅助呼吸方法相同。

严密检测病人生命体征(呼吸频率、面色、血氧饱和度)。

随时处理紧急情况,遵医嘱用药紧急检修,尽快恢复供电。

遵医嘱调整呼吸机参数。

仪器恢复使用情况。

整个过程准确记录病人的生命体征。

4)抢救组ii:(责任人:李静组员4人)负责调配各种仪器,组织协调各种抢救、急救设备、物品,保障急救顺利有序进行。人员组成:科室内护士、医生。地点:重症医学科病房。

(三)、应急演练终止:带呼吸机患者得到简易呼吸器辅助呼吸,各种治疗仪器得到正常运转,由各救治组责任人向总指挥报告病人已妥善安置。总指挥收到全部病人安置就绪的消息后,宣布演练结束。全体参演人员集合,总指挥做演练总结。

(四)、应急演练要求:全体护理人员高度重视演练工作,将演练与培训有机结合。通过演练,提高全体护士应对能力、处置能力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实战能力。

供热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保障工作,提高供热管理服务应急保障能力,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央、省、市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保障为主”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供热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我县集中供热实际,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调、高效有序”的供热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有效妥善处置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社会安全稳定。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副县长。

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体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xx镇人民政府、交警队、消防队、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公司、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集中供热保障和应急处置协调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集中供热重大问题;对全县供热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加强对集中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集中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建立完善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集中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供热质量、供热服务、设备检修等方面,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处理xxxxx市民热线转办工单,督促、指导、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处理相关问题;查处集中供热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县发改局: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及成品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保障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煤、电、油、运等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县住建局: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小区内部供热设施巡检,协调解决小区内部供热问题;处理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供热问题投诉。

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供热企业和个人“偷热”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借供热矛盾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供热事故抢修车辆办理相关通行证件,确保在执行抢修任务期间通行顺畅。

县民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受灾群众临时基本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负责县城供热应急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县城供热应急工作需要和县集中供执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协调做好供热生产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及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县卫健体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供热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调动县及周边县区医疗卫生资源给予指导和援助;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集中供热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集中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指导集中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较大以上集中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监督处理利用供热合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加强集中供热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协调相关检验、检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物业公司、集中供热企业的违规收费行为(包括为供热服务的水电费);依法组织开展热能表计量检定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采暖期全县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特别是极端天气信息;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指导做好供热领域气象保障工作。

县交警队:负责协调指挥县城供热应急的交通保障工作,保证应急队伍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县供电公司: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确保采暖期集中供热企业用电的正常供应;对集中供热企业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停电。

县消防队:负责参与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华润燃气公司:做好冬季采暖期天然气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合理组织气源供应;制定完善采暖期集中供热天然气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集中供热燃气设施管理人员xx小时驻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备品备件准备,确保应急及时有力。

县瑞通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供热服务、节能减排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供热工作保障方案、供热保障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人员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统筹燃煤锅炉及污水源利用,提高供热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前储备煤炭,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热设备设施,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更换老旧供热管网,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做好小区内部供热设备检修;落实xx小时电话值班,及时办理xxxxx市民热线等平台转办的投诉;高度重视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投诉集中的供热问题,就地化解,避免发生事件;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向用户宣传供热知识,收集供热意见建议,现场解决供热问题;向社会公布各片区(换热站)负责人电话、受理范围等信息,xx小时接受群众投诉反映。

(一)应急指挥机构响应程序。

接到各类信息渠道反映供热企业发生突发性应急情况后,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同时组织供热企业启动本企业的供热应急程序,实施应急处理,开展生产自救。

因供热公司燃煤不足或设备原因影响居民用热的由供热公司负责处置,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启用供热应急资金,保证居民正常供热。

供热企业供热应急抢修力量不足时,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可调用其他企业协助抢修,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承担。

(二)各成员单位响应程序。

突发事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按照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令,根据分工快速提供资金、物资、抢修队伍和通讯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采暖期集中供热应急处置工作,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供热系统日常保障工作及故障抢修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及供热应急抢修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等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煤炭、电力、供排水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城供热保障应急公路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负责对特殊天气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警意见,发布预警信息;负责供热保障抢险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生产用煤、检修巡查、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应急救援组。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体局、交警队、消防队。

主要职责:协助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做好事故监测、分析和处置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和人员疏散;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卫生和装备等资源调配;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现场的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反馈事故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指挥部的决策部署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体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卫生资源,赴现场开展事故伤病员转运、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管。

4、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供热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为应急救援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善后工作组。

牵头单位:xx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在应急救援时所搭建的临时性房屋、设备等设施的拆除恢复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发生故障的机械设备及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后续物资和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事故后期调查评估工作。

6、专家咨询组。

专家组由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聘请供热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院校、科研机构等有关专家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开展县城供热事故预防和处置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为县集中供热应急保障处置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或建议,受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给予技术指导;参与事故调查与评估,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一)建立供热应急资金和应急燃煤储备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县财政安排一部分供热应急资金,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的供热应急煤炭,用于弃管、弃烧、弃供和安全事故的应急供热,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集中供热平稳、高效。

(二)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必要时启动煤热价格联动,县发改局要做好供执价格成本测算,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实现供热成本的合理补偿。

(三)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处理通讯联络网,成员单位xx分钟完成传递,快速反应。县集中供热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安排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不履行职责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供热企业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的供热应急预案,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做好供热保障应急工作,提前做好煤炭储备,及时建立应急抢修队伍,储备供热应急物资和供热抢修的工器具、车辆等。

(四)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应急接管机制。如发生供热承包人弃烧现象时,由县集中供热应急处置指挥部先行接管,在保障居民正常用热的前提下,由原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相关入网接交手续,以保证居民正常用热。

(五)加强督导检查。集中供热是重大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要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实地调研、驻厂服务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保供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将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及问责。

供热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理供热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结合我区供热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供热条例》和《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全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所称供热突发事件是指我区冬季集中供热期间突然发生的,造成供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严重威胁供热设施安全的设施故障和意外事件,主要分类如下:

1.热源设施设备重大突发故障:供热企业的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生产运行,影响正常供热且维修时间需8小时以上的设施设备故障。

2.供热管网突发故障:指供热管网、用热建筑物采暖系统及设施在运行期间突发爆裂、渗漏等影响正常供热的故障。

3.灾害性低温气候:指室外出现严重威胁供热设施安全和供热质量、造成热负荷大幅度超过供热设施设计能力的连续异常低温气候。

4.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热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一)区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区政府成立集中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应急局局长任副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运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民政局、区气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管委)、区供电公司、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烟台恒邦热力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责任。

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期间的宣传工作,根据应急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供热应急信息,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传媒向公众发布应急信息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供热应急抢险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排爆、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区域的道路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中的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对突发事件引发或产生的有害物进行处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参与供热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订;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应急道路运输,及时组织抢修相关交通设施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协调各供热企业制定、完善和实施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全区城市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支援。负责协调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大型机械设备的调用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或参与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等工作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中供电线路、设备的抢修、突发事件现场的电力管制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负责供电正常供应。

各供热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供热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出现供热事故及时报告,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度、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配合突发事件调查、取证、分析、善后等工作。

(三)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职责包括: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抢险物资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运、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专家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专家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其他部门及有关供热企业和专家参加,负责对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提出疏散区域和抢险救援方案的建议,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抢险救援组。

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有关供热企业等参加,负责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和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确定抢险、抢修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力量、调用专用防护用品和专用工具进行抢修抢险。

(1)烟台亨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焊工3名,管道工2名,电工1名,切工4名,共计11人。

(2)烟台亿通热电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仪表工)1名,电气工3名,锅炉工2名,机械工6名,设备操作5名,普通工9名,共计26人。

(3)烟台恒邦热力有限公司抢险队。抢险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维修人员2名,基建负责人1名,锅炉负责人1名,电厂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物资负责人2名,电焊工2名,钳工1名,司机1名,普通工3名,共计17人。

如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出现抢险队人员不足的情况,由区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在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中另行组建,参入抢险救援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成员:区交运局、公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区政府办公室总协调,区交运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民政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组织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安抚受灾群众,组织车辆运送抢险救灾物资;负责应急道路运输,及时组织抢修相关交通设施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

4.宣传报道组。

组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收集相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事故调查组。

组长:区应急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应急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和实际损失进行核查,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掌握;负责根据调查情况确定事件责任,并撰写事件调查报告和防范措施建议。

6.善后处理组。

组长: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负责人。

职责:由区民政局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卫健局、应急局、有关供热企业参加,负责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一)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立即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3397xxx),提出救援申请。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区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指挥程序。

1.区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2.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通知下属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抢险程序。

1.抢险救援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四)具体抢险处理措施。

热源设施设备重大突发故障:立即停止故障的锅炉、机组,迅速启动备用设备,尽最大努力保障供水温度和压力,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

供热管网突发故障漏水:根据补水量的大小确定漏水情况的严重程度,程度较轻时,应减小负荷运行;程度较重时,应立即停止运行。抢修人员首先应确定漏水位置,然后关闭与漏水点有关联的阀门,如果是主干线有漏点,应立即组织维修或换管;如果是分支线有漏点,应关闭分支线阀门后,恢复系统运行,同时对漏水处进行维修或换管。

灾害性低温气候:加强管道巡查,及时发现管道保温较差的地方并进行修补,同时通知电厂提高水温;一旦发现管道冻裂情况,立即关闭与冻裂处有关联的阀门,对冻裂处进行维修或者换管。

其他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热的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五)新闻报道。

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区政府应急办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三)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区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区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供热应急预案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电传〔2022〕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前煤炭保障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县煤炭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与鄂尔多斯限价煤的采购、煤炭运输、设立销售网点等环节的各个问题。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民温暖过冬。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和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一)组织好物流运输。

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县发改委紧密对接,组织运输企业提供车辆保障,确保及时将鄂尔多斯市平价煤运输和配送到县,并将煤炭运输到各网点。同时科学规范交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协调解决好通行手续复杂、运输困难等问题。

(二)设立销售网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煤炭集中供应点和销售点,城关镇在县城后河、老城区、移民村设立三个网点,负责销售和收取煤款。各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供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可由乡政府直接送达,或由村委会流动配送。要严格落实煤炭购销常住户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同时防止供应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缺口统计。

在现有每户2吨煤的保供基础上,由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全县农民煤炭需求缺口,作为后续争取农民平价煤的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前期的购煤资金筹措问题,或者通过煤炭经销企业垫付以及预收群众购煤款等形式加以解决,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高效。

(五)加强监督监管。

由县市场监督局全程监管煤炭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时严厉打击囤积、违规存煤和各类倒卖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六)强化环保监控。

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冬奥会期间空气环境治理保障监控工作,对于燃煤散烧引发的空气环境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进行调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2年供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保供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圆满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从煤源落实、运输保障、网点销售、配送到户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三)强化跟踪督查。

县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停电应急预案

防止停电造成商品丢失,顾客惊慌、哄抢事件的管理和控制。

2.范围。

适用于一期2f—5f全体员工及地下2f办公区人员。

3.职责。

3.1护管队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3.2行政部负责检查线路及机械故障修复。

3.3各部门各个员工执行本预案。

4.管理规程。

4.1总要求。

停电期间,立即停止一切营业活动,收回发出的商品,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各部门导购要尽全力保护好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商品及公司财产,各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等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

4.2.1.1导购应立即停止销售商品,请顾客暂时停止选购商品,等待来电。

4.2.1.2导购应注意所负责区域的商品安全,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

4.2.1.3若短时间内仍未来电,应请顾客放下手中的商品,向顾客说对不起,并协助护管队疏导顾客离开商场。

收银pos机由于有ups电源会自动供电(约维持30分钟左右)。

4.2.2.1收银员可用收银机完成正在进行的及随后的几笔交易。

4.2.2.2当ups供电停止后,收银员应用手工收款的方式,让已挑选好商品的顾客交款。待来电后再将记录的资料输入pos机。

4.2.2.3收款结束后,将所有单据、现金锁进收银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各楼层均有应急电源供应。

4.2.3.1所有护管队员工应服从当班主任(若无主任则由当班领班负责)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安全巡视。

4.2.3.2护管队各个固定岗护管队员应坚守岗位,商场出入口岗位保安员即刻将大门口封住,人员要求只出不进。

4.2.3.3护管队巡逻岗,领班,主任分别巡视各楼层,应急电源供应光线不足区域、收银台、一层贵重物品区域重点巡视,必要时到护管队值班室领电筒,携带电筒巡视。

4.2.4.1局部区域停电处理办法。

行政部电工至管辖局部区域配电室检查,检查楼层空开、线路故障、有无短路现。

象,及时修复。尽可能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

4.2.4.2商场全部停电处理方法。

与立丰工程部联系,尽快恢复电源,行政部至每层配电室及时送电。

超市部分商品储存需低温,切停电期间冷冻、冷藏设施。

4.2.5.1超市当班主任安排员工将冷冻柜商品加盖保持温度,冷库不得出入商品。

停电60分钟以内,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及肉制品将挡风帘拉下即可。

停电60分钟以上24小时以下,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肉制品应移至冷藏库,并封闭冷藏库。

停电时间24小时以内,应将冷冻柜商品移至冷冻、冷藏库,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再将商品调回。

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所在需低温储存商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将商品调回。

4.2.5.2遇设备故障,主任或领班应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维修或通知设备维修厂家维修,同时主任或领班安排员工将发生故障设备加盖或封闭,以保持温度.如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执行本预案.1相关内容。

4.2.6办公区工作人员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4.2.6.1在办公区的一线业务部门人员(除核算员外)应立即至各部门,配合各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做安全保卫工作。

4.2.6.2二线职能部门(除电脑部外)人员应立即关闭计算机设备,等待来电。各部门主任级以上人员在安排本部门工作后,立即至卖场,配合一线业务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做保卫工作。

4.3恢复照明后,行政部对商场服务设施、线路进行检查;电脑部对电脑设施及pos系统进行检查,各部门员工对商品及所管辖区域设施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供热应急预案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全旗实际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运输保障组:负责平价煤的运输和配送、交警大队、城管局负责运煤车辆交通管控,为运煤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销售保障组:按照农牧民每户需求量保障供应到户,并负责收取取暖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到位,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和科技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专项督查组。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进行监督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现象,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摸排调查,重点对进货渠道、进销价格、存煤量、煤型及营业执照进行摸底,对无证煤炭经营点进行清理整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土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林草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占用林草地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环保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场所安全经营生产手续情况进行摸底,并进行清理整顿。

供热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保障农牧民冬季取暖的各项决策部署,妥善解决好全市生产生活用煤保障,确保广大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1、坚持民生优先;

2、坚持因地制宜;

3、坚持协调联动。

此项工作在市保障农牧民取暖用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煤炭保障集中供暖企业和农牧民取暖用煤供应工作,对接保障地区的取暖用煤需求,建立健全煤炭物资运输协调保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能源局局长霍励平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沟通各旗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各项工作,负责动态掌握和收集汇总全市取暖用煤保供工作开展进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摸清底数;

2、制定方案;

3、规范价格;

4、畅通运输。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领导;

2、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落实;

4、统筹疫情防控,优化检测程序;

5、加强督查督导,全面压实责任。

供热应急预案

有效预防和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集中供热,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缺乏改造资金、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站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6事件分级。

供热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1.6.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气象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4)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6)承担我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5)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专家组。

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建由供热、应急等相关方面的专家以及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

(3)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4)参加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活动。

2.4成员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2)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抢修信息;负责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协调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对受损道路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抢修恢复;组织有关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做好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负责事发地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送伤员和救灾人员、物资、装备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市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处置等信息的发布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事件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6)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

(8)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事故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9)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对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参与救援。

(10)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

(11)市商务局: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调控。

(1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1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

(14)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15)市发展和改革局: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

(16)市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17)各街道办事处:会同供热企业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8)供热企业:负责本公司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19)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各级值班室和举报投诉电话,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对发布的气象、地震等预警信息进行传播,提出防范应对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历年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突发事件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4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四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2黄色预警(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3橙色预警(二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1.4红色预警(一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它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4.2.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4.2.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街道办事处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应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

(3)做好上级领导或工作组来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做好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解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是受理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接报的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15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报告信息,40分钟内上报书面材料。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也应在30分钟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政府进行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进行报告。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xx。

6.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接报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市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先期处置。市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根据事件情况和处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先期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青岛、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和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供电公司、供热企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和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城乡建设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赴现场媒体记者的接待、管理,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参加,负责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属国务院、省政府、青岛市政府调查处理的,由国务院、省、青岛市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

(9)善后处理组:由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事发单位等部门参加。负责事件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置事宜,安抚受灾群众以及对伤残人员的医疗鉴定、经济理赔和社会救助等工作。

6.5.1基本处置措施。

(3)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当城市供热面临大范围、长时间停供危机等特殊情况下,可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热;

(6)对重点用热单位或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6.5.2分级处置措施。

6.5.2.1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或调集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2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进行交通管制与交通调流;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5.2.3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供热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上级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青岛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1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7.2舆情引导。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怃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0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

9.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当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专项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托于青岛兴平热电有限公司、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建立起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完善物资储备,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有关供热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储备物资供应的联系,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可与相关企业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时优先调用。

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临时征用街道办事处或相关企业的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融媒体中心等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铁路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地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等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类别选调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态势研判,提出抢险救援方案和建议,为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街道办事处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市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预案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的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各街道办事处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热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突发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冬季供热安全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指在我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或者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能力的50%以上,供暖期弃管小锅炉无人监烧,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特大供热事故。

佳木斯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佳纺、电机、联合收、铁路、肉联公司及小区供热单位的供热企业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事故。

2.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2.1组织体系。

2.1.1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建设局、供热办、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电业局、燃气公司、供排水公司、发电厂、龙实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网通佳木斯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铁通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分公司公司。

2.1.2市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供热办。

主任:周连超。

2.1.3办公室下设机构。

(1)综合组。

组长:杨丽颖。

成员:市供热办综合科、管理科全体人员。

(2)抢险组。

组长:周长生。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经营部全体人员。

(3)技术组。

组长:王亚丁。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人员。

(4)专家组。

组长:李晓绯。

成员:市供热办规划科全体人员。

(5)材料供应组。

组长:周连月。

成员: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物资部全体人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姜长永。

成员:市供热办稽查大队全体人员。

(7)信访接待组。

组长:高伟。

成员:市供热办法规科全体人员。

2.2各机构主要职责。

2.2.1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审定工作;

(3)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

(4)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

(5)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2.2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2)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机构。

综合组: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

抢险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行动快捷。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现场。

技术组: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

专家组: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

材料供应组: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

信访接待组:负责接待用户的上访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供热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8606190;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8223993),提出救援申请。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抢险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3.2指挥程序。

3.2.1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总指挥批准同意启动本预案,并向指挥部办公室布置任务。

3.2.2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案启动指令后,立即向综合组下达抢险命令由综合组通知各组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并按预案预先设置的抢险程序,根据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的需要和预先分工,指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3.3抢险程序。

3.3.1市供热事故抢险队进入事故现场后,发生事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要随时保持与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的信息沟通,同时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随时将事故的最新情况向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告。

3.3.2抢险任务明确后,各小组按分工开展工作,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资、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统一结算。

3.3.3对供热期间突发弃管锅炉,应启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核准后报总指挥批准,由市财政在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中支付。

3.4新闻报道。

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的综合组负责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大供热事故的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由该组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附则。

4.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佳木斯市供热办制定、组织并实施,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4.2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在修订后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佳木斯市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

4.3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4.4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重大供热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

技术方案。

一、各供热企业对突发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

1、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生产档案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并以生产运行状况经常进行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运行进行评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2、每年都要制定详细的夏季检修计划、检修规程,作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作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100%。

3、有热源的供热企业要自行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应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要自行配备备用水箱,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4、每年采暖期前进行试水、试压工作,主要运转设备冷态试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计等仪表、设备对系统的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监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6、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各企业要加强巡检工作,通过巡检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检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检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检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渗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供热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各供热企业要自行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进口阀门。

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运行,各企业要有计划的自行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的发生。

二、突发性重大事故的抢险措施。

(一)热源(锅炉房、热电厂)事故?如果锅炉房(热源)因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小于正常供热能力的50%以上,经应急抢险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启动以下处理方案,具体方案是:

1、热电厂(龙实、佳发电、佳能)内发生事故,本企业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市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相关供热单位,告知热用户。

2、供热管网、换热站出现事故,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自身抢救,通知热源和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告知热用户。

3、分散小锅炉(物业公司)出现事故,本单位启动应急预案,自身抢救,通知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告知热用户。

(二)一级管网事故。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目前供热管网中使用的补偿器有波纹管补偿器和套筒补偿器两种。

波纹管补偿器是吸收管道热胀、位移和高频机械振动的有效挠性元件。它是以高应力、低循环工作条件为主,且受疲劳寿命控制,故对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较高。而且波纹管壁厚较薄,一旦因介质腐蚀或其它机械作用而受损伤,就会大大降低使用寿命,甚至危及运行安全,常常成为管网中一个敏感的薄弱环节。

处理方法:(1)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筒补偿器的方法进行处理,以满足该管段的补偿量要求,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2)如外加套筒补偿器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进行更换。

2、阀门泄漏?运行中的阀门泄漏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漏比垫片处的泄漏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漏后,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漏可采用注胶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漏。

(1)对管线的泄漏,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接等办法进行处理。在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漏,不宜再次捻缝,以免泄漏扩大;(2)如泄漏点采用(1)中的处理办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进行更换。

在以上三种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各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检修和事故的情况通报制度。

1、热源单位。各热源单位在冬季运行期间因设备检修或事故停热时,要在检修前24小时或事故发生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达尔凯(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2、供电部门。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停电时,要在设备检修前24小时或故障发生第一时间(1小时内),将停电原因及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辖供热企业调度室。

(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大、技术性强的工作,要有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要有严谨的科学态度。

2、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3、抢险工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宜过多,并有1-2个专门监护人员。

供热应急预案

按照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切实保障好全县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现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本方案。

一是建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二级调研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为农牧民冬季取暖做好组织保障。专班下设3个工作小组:资金保障小组、运输保障小组、销售保障小组。各小组高效配合,共同推进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严厉打击各种违规囤积、倒买倒卖、哄抬煤价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防限价煤供应中出现的优亲厚友、变调走形等现象。

三是为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运煤采购、运输、配送等环节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政府委托内蒙古庆泽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移海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对煤炭质量、吨数等进行确认、拉运等工作。同时为杜绝中途掉包、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况发生,安排各乡镇、市场监管局指派专人全天候、全流程盯办盯牢,确保运煤各流程规范、圆满完成。

冬季取暖用煤,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我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做好我县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采购、运输、销售等环节,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牧民温暖过冬。

停电应急预案

1。接到停电通知状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光、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状况通知每个住户与商户,并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应变工作。

2。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状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状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状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状况通知小区内住户与商户,并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持续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掉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与商户询问,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光、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损失。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与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持续完好。

供热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市供热行业应对供热重大事故的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冬季供热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特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各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供热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城市供热条例》、《二连浩特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二连浩特市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燃煤紧缺,储煤无法达到7日耗煤量,或因热源事故导致实际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重大停热时间在30小时以上,或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期供热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且依靠事故单位自身救助力量无法解决的重大供热事故。

2.1成立市供热事故应急抢险应急指挥部(一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主要职责:负责供热事故预案的制定、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包括人员、资源的调动和配置,抢险费用的使用批准等;负责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挥、协调;负责事故有关信息对外的发布;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成员单位:建设局、经委、发改委、城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气象局、水务局、电业局、二连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通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中国移动锡林浩特二连浩特市分公司。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对供热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和协调,统一部署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指挥和决策。

市经委:负责帮助瑞元实业有限公司协调电煤供应,保障热源供煤稳定。

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负责为我市供热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运煤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供热事故应急保障资金,保障经营稳定。

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和保障供热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发生时的抢险救援、后勤保障、抢险技术方案制定、抢险物资调动及抢险协调等工作;负责与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市政、电业、水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事故处理中发生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事故预案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3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机构(附组织结构图)。

总指挥:。

马祯俐。

联系电话:182xxxxx8882。

副总指挥:柴小多。

联系电话:1394xxxxx885。

(1)专家组。

职责:负责对出现的重大供热事故提供决策方案。主要责任部门:

总工办负责人:李小平。

联系电话:1874xxxx。

(2)综合组。

职责:负责重大供热事故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抢险指令的下达和具体抢险协调组织工作;对抢险队伍内部指挥、协调和外援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信息的发布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事故的人员开支、材料、设备等费用的统计、整理、初审,并做好记录归档工作;负责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总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生产经营部负责人:李文化。

联系电话:

136xxxx。

(3)抢险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及安全操作。主要责任部门:

管网中心负责人:王铁柱。

联系电话:

15xxxxxxx。

(4)技术组。

职责:负责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论证及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技术组负责人:李剑英、

赵子燕。

联系电话:158xxxx2369。

1514xxxxx20。

(5)材料供应组。

职责:负责抢险设备和材料的购置、保管、运输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后勤部负责人:王有。

联系电话:138x3947xxx。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抢险人员的生活和车辆保障,及抢险所需特种设备的协调。主要责任部门:

行政部负责人:秦亚圣。

联系电话:139xxxx994。

(7)工程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抢险施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

主要责任部门:

工程部负责人:付强。

联系电话:1360xxxxx32。

(8)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围挡防护及事故现场人员设备总体安全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安环部负责人:刘景明。

联系电话:1394xxxxx58。

(9)接待宣传组。

职责:负责接待供热用户的上访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客服企划部负责人:高亚君。

联系电话:150xxxxx08。

3.1企业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建立考核制度。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管理,通过经常性的生产运行状况汇总对比分析,对系统安全进行评估。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核。

3.2企业每年都要制度详细的夏季抢修计划和检修规程,做好锅炉、换热器、机泵、电气仪表、管线、阀门、补偿器的检修维护工作,并严格做好检修的验收工作,确保检修合格率达到100%。

3.3企业要购置储备电力、输煤、除渣等系统关键设备,避免因个别关键设备故障导致供热系统瘫痪,至少购置一台备用发电机;配备备用水池,保证停水时供热系统的补水需求。

3.4每年采暖前要进行试水、试压工作。运转设备冷态运转3天,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3.5冬季供热运行期间要加强对整个供热系统的监控,通过压力表、流量表等仪器和设备对系统压力、补水量、失水量进行检测,通过系统参数的变化及时发现事故的苗头。

3.6冬季供热期间企业要加强巡查工作,通过巡查发现有无出现故障的迹象和发生事故的苗头,使运行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早暴露出来,及早制定维护方案,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巡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巡查记录是分析热网运行状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巡查记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天补偿器的动作、阀门是否槮漏、固定支墩儿是否发生错位、阀室内是否存水等详细情况,为掌握设施的工作状态、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3.7为了保证一级管网发生事故时能迅速关断事故管段,同时进行泄水作业,企业要投资将主管网中关键部位的关断阀更换成高质量的阀门。

3.8为保证供热的安全进行,企业要由计划的将一级管网的波纹管补偿器更换为套筒补偿器,防止因补偿器泄露导致供热事故发生。

4.1信息报送。

重大供热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供热事故预案开展自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基本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抢险24小时值班电话:7538188;应急抢险办公室电话:7539977),提出救援申请。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2指挥与协调。

4.2.1发生事故的企业必须全力配合抢险队伍开展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险队伍要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信息沟通,按照应急抢险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固定时间分两次或三次向应急指挥部书面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4.2.2抢险队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在接到抢险命令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的现场。在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再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对抢险救援所需的物质、机械设备、人员等,抢险指挥部有权直接调用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产生的费用做好记录,事故处理后统一补偿。

4.3抢险措施。

4.3.1当企业出现燃煤紧缺,储煤无法到达7耗煤量,或因煤质差致使供热能力严重受损,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供热事故时,采取以下措施:

(2)本预案启动后,由市建设局协调其他热源、供热单位,紧急向事故单位调拨优质燃煤;由市经委派专人与相关企业沟通,协调电煤调拨;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兄弟城市及周边煤源企业,落实优质燃煤。

(3)在应急燃煤调拨过程中,由市经委协调铁路部门,保障铁路运煤的畅通;市交通局、交警大队为运煤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公路运煤畅通。

4.3.2热源或供热单位的锅炉、管网、换热设施、设备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自身救助无法解决时,由市供热燃气办组织应急队伍协助事故单位进行抢修。

(1)补偿器破裂或渗漏处理方法:因为结构上的特点,波纹管补偿器一旦渗漏,便很难修复,所以对于波纹管补偿器渗漏,可采用外加套管的办法进行处理,以保证热网的安全运行。如外加套管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时,应立即更换套筒补偿器。

(2)阀门泄露事故处理方法:运行中的阀门泄露大部分产生在填料和垫片处,而填料的泄露比垫片处的泄露要多一些。填料产生泄露后,可视情况采用拧紧压盖、加填或更换密封填料等方法进行处理。垫片处的泄露可采用注胶的方法进行处理。

(3)管线泄露事故处理方法:对管线的泄露,可视具体情况采取补焊、打卡子、焊短节等办法进行处理;在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焊接操作规程,防止金属过热和变形,产生新的裂纹,对捻缝过的部位出现的泄露,不易再次捻缝,以免泄露扩大;泄露点采用上述方法无法解决时,应立即更换管道。在以上三种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泄水降压操作,可根据集中供热管网上个分段控制阀门的位置,合理地进行关闭阀门的选择操作,尽可能地缩小因事故抢险而造成停止供热的范围。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关闭各换热站的一级网进出站阀门,保持站内循环泵正常循环,保证二级网低温运行,防止大面积冻裂事故发生。

(4)锅炉发生故障时处理方法:我公司每个热源站至少有两台锅炉,尖寒期两台炉运行,为了保证供热的连续,应立即关闭事故锅炉进出口主阀,使其退出运行。

其他未列入的供热事故,在抢险过程中,由指挥部下设的抢险组,技术组和专家组共同研究确定抢险方案的设施。

4.4注意事项、

现场抢险是一项复杂性大、危险性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由严谨的科学态度,胆大心细、慎重果断的作风。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抢险操作应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修理工担任,现场人员不易过多,并由1-2名专门监护人员。

4.5检修通报制度。

4.5.1各热源单位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应设备检修停热时,应提前24小时将基本情况(包括停热原因、目前情况、计划恢复时间等)分别通报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生产部调度中心。

4.5.2供电部门在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供电设备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将停电原因和来电时间分别通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生产调度调度中心。

4.6新闻发布。

紧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供热事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凡供热企业发生的重点供热事故有关信息,必须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其他单位和部门无权向外部发布供热事故信息。

根据事故的控制和发展情况,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经市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1责任追究。

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对据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瑞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组织实施。各部门也要制定本级的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5.3预案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变化,以及各类演练中发现新问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预案要适时进行修订,原则上是2年修订一次。

5.4预案演练。

本预案的演练经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5.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停电应急预案

停电前的准备:

2、综合部将停电情况通报厂部,并逐一通知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

5、综合部将停电的具体情况及我们的`应对措施形成报告,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6、综合部在停电前一天,储备生活用水,食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职工用餐。

停电当天操作程序:

2、停电前1小时,关闭提升泵,关闭提升泵,关闭进水闸门由生产部负责。

3、停电前半小时,鼓风机停机由生产部负责。

4、停电期间,技术部负责对鼓风机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

5、按惯例供电局停电有提前和延后的可能,将根据停电的具体时间进行调整。

白天程序:

1、技术部对突然停电要做出迅速反应,马上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及何时来电,向主管报告,并通知生产部和综合部。

2、技术部值班人员要在突然停电后,检查变电系统情况,为来电作好准备。

夜间程序:

1、技术部值班人员要迅速作出反应,拨打值班领导电话。

2、马上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和何时恢复供电。

3、生产部、门卫、值班室应备应急手电筒。

冬季停电需要采取的措施:

1、技术部值班人员随时与供电局联系,确定停电时间及报告;

2、生产部在停电期间,做好防寒、防冰工作;

3、生产部在室外超过零下5度时,停电超过4小时以上应负责仪表的停运,设备管理的防水工作,防止损坏设备。

来电恢复生产操作程序:

1、来电后半小时启动鼓风机,由生产部负责,技术部配合;

2、鼓风机运行稳定后开启进水阀门,启动提升泵,生产部负责;

3、夜间停电后,来电操作根据时间长短,由生产部电话安排是否开机;

4、休息日、节假日停电后的来电操作由值班负责人决定,生产部负责人指挥协调进行;

5、来电后,由生产部负责检查设备状况,技术部门对大型设备进行复查。

停电应急预案

为了搞好雨季“三防”工作,xxxxx煤矿根据《xxxxxx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及时编制了《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矿井大范围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流程》。为使停电应急预案得到充分实施,通过公司领导及矿领导的筹划安排,7月22日如期进行了20xx年矿井大范围停电演练。

为了巩固演练工作成果,表扬先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我矿全面总结了演练工作。

(一)演练方案。

本次演练确定为全面实战演练,主要针对矿井突然停电,矿井启动紧急预案,各部门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应急组织、应急运行能力的演练活动,这次演练持续3个小时,采取交叉方式进行。假设我矿井失压引起大面积停电,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我矿及时启动《xxxxx煤矿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应急救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

(二)演练实施情况。

20xx年7月22日15:30时,我矿锦吕线计划检修期间,遇恶劣天气导致火吕线突然停电,造成双回路电源断开,全站失压,原因不明。

1、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灾情1.1调度值班人员得知平地变电所停电。

1.2矿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矿长,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报告,同时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值班矿长与上级变电所联系。

(三)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

为了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这次演练着力在“创新、真实、安全”六个字上下功夫。“创新”就是在演练的立意、内容、形式、装备上有所创新,在组织协调、参与程度、各指挥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及应急队伍快速反应上有所突破;“真实”就是从实际出发,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地、实兵、实装、实操地真实演练;“安全”就是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开好准备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取得的具体成效。

矿井各级领导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一定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

1、体现了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多、参演人员齐全,内容丰富,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普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各级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五)、演练中暴露的一些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现场人员与调度室衔接不完美,汇报情况不清晰,不及时。

2、调度室指挥过程中生硬,不能清晰反映应急小组各项指令。

3、调度室调度员反应速度较慢、调度环节,分工不清、谋划不足、语言不简练。

4、地面变电所存在问题较多,有待完善。

5、个别单位和人员对待演练工作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

停电应急预案

防止停电造成商品丢失,顾客惊慌、哄抢事件的管理和控制。

适用于一期1f-2f全体员工及办公区人员

3.1当日值班经理负责制定并且监督执行情况。

3.2行政部负责检查线路及机械故障修复。

3.3各部门各个员工执行本预案。

3. 4 3分钟之内应立即送上电。

4.1总要求

停电期间,立即停止一切营业活动,收回发出的商品,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各部门导购要尽全力保护好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商品及公司财产,各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等安排好安全保卫工作。

4.2停电应急办法

4.2.1导购的停电应急办法

导购应立即停止销售商品,请顾客暂时停止选购商品,等待来电。

导购应注意所负责区域的商品安全,锁好存放商品柜门、库房门,请顾客协助稍等。

若短时间内仍未来电,应请顾客放下手中的商品,向顾客说对不起,并且协助护管队疏导顾客离开商场。

4.2.2收银员停电应急办法

收银pos机由于有ups电源会自动供电(约维持30分钟左右)。

收银员可用收银机完成正在进行的及随后的几笔交易。

当ups供电停止后,收银员应用手工收款的方式,让已挑选好商品的顾客交款。待来电后再将记录的资料输入pos机。

收款结束后,将所有单据、现金锁进收银台,坚守岗位,听从指挥。

4.2.3防损部停电应急办法

各楼层均有应急电源供应。

所有防损部员工应服从当班主管(若无主管则由当班领班负责)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安全巡视。

防损部各个固定岗防损人员应坚守岗位,商场出入口岗位保安员即刻将大门口封住,人员要求只出不进。

防损部巡逻岗,主管,领班分别巡视各楼层,应急电源供应光线不足区域、收银台、一层贵重物品区域重点巡视,必要时到防损部值班室领电筒,携带电筒巡视。

4.2.4行政部停电应急办法

局部区域停电处理办法

行政部电工至管辖局部区域配电室检查,检查楼层空开、线路故障、有无短路现象,及时修复。尽可能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

商场全部停电处理方法

及时与电工联系,尽快恢复电源,行政部至每层配电室及时送电。

4.2.5超市部员工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超市部分商品储存需低温,切停电期间冷冻、冷藏设施。

超市当班经理安排员工将冷冻柜商品加盖保持温度,冷库不得出入商品。

停电60分钟以内,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及肉制品将挡风帘拉下即可。

停电60分钟以上24小时以下,冷藏设施中的奶制品、肉制品应移至冷藏库,并且封闭冷藏库。

停电时间24小时以内,应将冷冻柜商品移至冷冻、冷藏库,并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再将商品调回。

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所在需低温储存商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将商品暂存供应商处,待来电后将商品调回。

遇设备故障,主管或领班应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维修或通知设备维修厂家维修,同时主任或领班安排员工将发生故障设备加盖或封闭,以保持温度.如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执行本预案相关内容。

4.2.6办公区工作人员停电应急处理办法

在办公区的一线业务部门人员(除核算员外)应立即至各部门,配合各部门主管、领班、防损人员做安全保卫工作。

二线职能部门(除信息部外)人员应立即关闭计算机设备,等待来电。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在安排本部门工作后,立即至卖场,配合一线业务部门主管、领班、护管队员做保卫工作。

停电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上级有关单位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全厂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1事件风险的来源、特性发电厂交流电串入直流系统;安自装置动作;500kv系统出线线路跳闸;500kv单母线运行,母线故障,母差失灵保护动作;保护误动、人员误操作、自然灾害等均有可能引发全厂停电。

3.2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全厂对外供电中断,与系统失去联系,使整个系统的联系变弱,或出现局域网运行,运行稳定性降低。如调整不及时或调整不当,有可能导致机组跳闸,厂用电源全部失去。如系统有功、无功储备不足,会发生频率、电压降低,甚至出现电压崩溃、系统瓦解、大面积停电的事故。

发电厂全厂停电突发事件分级为i级。

5.1应急指挥机构。

5.1.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公司级领导、发电部部长、设备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工作部部长、物资部部长、云发公司总经理、运输公司经理、外委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此人不在时由该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5.1.2应急处置工作组运行应急组当值运行人员70鬻髅事故灾难类。

后勤保障组总经理工作部及云发人员通信保障组设备部继保室设备应急组设备部人员安全保卫组安监部人员、保卫人员。

5.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决策,全面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成立各个专业应急小组。

(3)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各专业应急小组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组织现场抢救,使损失降到最低限。

(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5)根据设备、系统的变化及时对本方案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簧部门备案。

5.2.2运行应急组职责。

(1)在事故发生后,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尽快恢复系统稳定运行。

(2)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根据情况对设备采取相应保护、隔离措施,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5.2.3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组织抢修车辆,安排事故恢复所必须的生产车辆及提供救援人员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5.2.4通讯保障组职责。

提供生产调度通信保障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载波通信、应急呼叫通信等,确保生产调度通信畅通。

5.2.5设备应急组职责。

按照专业分工尽快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15.2.6安全保卫保障组职责。

(1)发生事故后,维持现场秩序、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

(2)控制现场人员,无关人员不准出入现场。

(3)负责抢险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

(4)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5)协助完成停电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1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发电部。

6.1.2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全厂停电突发事件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值长,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预警分级。

全厂停电预警分级为i级。

依据天气预报可能出现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异常大雾、洪水等气象灾害;或有可能出现地震灾害以及其他地质灾害等,有可能造成母线架构垮塌和线路倒杆、闪络引起系统发生短路、接地故障导致全厂停电事故。

6.2.2预警的发布程序。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全厂停电事故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全厂停电事故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6.2.3预警发布后应对程序。

(1)在预警状态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做好全厂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预警情况下,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要以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全力以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

(3)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网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aj人不得干扰、阻碍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6.3预警结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全厂停电的可能性时解除预警状态,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1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xxxx。

7.2当发生全厂对外停电突发事件时,值长立即汇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7.3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值长“发生全厂停电事故”的'汇报后,宣布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并电话通知各应急处置组组长,要求所有应急处置组组长及时到达网控室。

7.4应急处置组组长接到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的命令后,立即召集所属应急处置组成员,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待命或处理。

7.5值长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调度作详细汇报,。汇报本厂的故障情况(包括开关及保护动作情况,表计指示及光字报警等)、设备损坏情况以及故障设备隔离情况。

7.6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到达现场了解故障情况后,由总经理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事故信息,最迟不超过1小时。

7.7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全厂停电事故发生的时间、故障位置以及故障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全厂停电的范围以及停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本厂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1响应分级i级。

8.2响应程序。

8.2.1该预案由总经理宣布启动。

8.2.2迅速组织召集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派出前线指挥人员,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协调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合理调配应急资源。

8.2.3各应急处置组负责人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立即召集全部应急处置组成员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或待命,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处理。

8.2.4应急响应程序启动后,由前线指挥人员负责向上级主管单位、电监会派出机构汇报应急工作信息。

8.3应急处置(托电处置,仅供参考)。

8.3.1值长应急处理要点。

(1)1~8号机组发生500kv系统全部对外失电,值长立即向网调汇报托电公司500kv系统全部对外失电情况及事故现象,询问事故原因及恢复送电的可能性。

(2)11、12号机组发生220kv系统全部对外失电,值长立即向内蒙中调汇报呼国能220kv系统全部对外失电情况及事故现象,询问事故原因及恢复送电的可能性。

(6)命令机组当值运行人员,保证未跳闸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关闭机炉侧疏水,停止锅炉吹灰,关闭各水塔排污,保证跳闸机组安全停机。

(7)命令化学水处理当值运行人员,将失电前运行的转机设备再发一次停运命令,保证失电停运的转机设备电源开关断开。

(8)命令除灰各单元当值运行人员,将失电前运行的转机设备再发一次停运命令,保证失电停运的转机设备电源开关断开,停运捞渣机,关闭除锅炉水封以外的其他用水,做好各单元反带成功后除灰变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

(9)命令输煤系统当值运行人员,将失电前运行的转机设备再发一次停运命令,保证失电停运的转机设备电源开关断开,做好各单元反带成功后输煤设备恢复供电的准备工作。

(10)命令燃油泵房当值运行人员,将失电前运行的转机设备再发一次停运命令,保证失电停运的转机设备电源开关断开,做好恢复供电后启动设备的准备工作。

(11)命令水厂当值运行人员,将失电前运行的转机设备再发一次停运命令,保证失电停运的转机设备电源开关断开,做好恢复供电后启动设备的准备工作。

(12)根据各机组甩负荷后运行情况,最好先将‘3、4号机组停运,以增加运行机组电负荷,根据机组实际运行情况停运1、5、6、7、8号机组,保留2号机组运行。5、6号机组应间隔停运,防止三期高压厂用变压器过负荷跳闸;7、8号机组应间隔停运,防止四期高压厂用变压器过负荷跳闸;11、12号机组保留1台机运行,另l台停运并监视启动备用变压器电流,防止启动备用变压器过负荷跳闸。

8.3.2网控应急处理要点。

(1)在机组及线路均在正常方式下运行时,安自装置切2号机跳闸压板不投。

(2)网控人员应加强对ncs画面的监视,当发现500kv所有出线全部跳闸时,立即汇报值长,值长立即通知各单元。

(3)当500kv所有出线全部跳闸时,如安自装置投运,检查安自动作正常,如有机组拒动,立即将除保留机组外的所有机组手动打闸停机,防止因剩余机组过多,引起频率过高造成全部机组跳闸。

(4)如1号联变故障退出运行或2号机组停机时,可考虑将5.号机安自装置切机压板退出;如2号机组停机且2号联变故障退出运行时,可考虑将4号机安自装置切机压板退出。

停电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亦要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1、学校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

2、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3、总务处提前安排以下工作:

(1)食堂提前准备好停电时段饭菜,确保在停电状态下有饭菜供应给师生;

(2)水电工做好配电房的准备工作,待开始供电时及时送电。

4、各位教师调整教学方式,关好用电设备。

5、电工准备好发电器材,准备临时发电。晚间停电时段,领导组成员必须全部在校指挥并巡视校园。

二、供电系统安排之外的紧急停电状态。

(一)白天停电。

1、教导处安排停电时段的作息信号。

2、总务处关闭(本文来自)自备水源。

3、教职工关闭用电设备。

4、电工检查停电原因,到岗做好发电准备。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人员开启学校备用照明用具。

(2)上晚自习的学生必须坐在教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上课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4)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及时发电。

(5)若停电20分钟后仍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习暂停,值周组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教职工分别控制楼道、楼梯口、主要通道,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值周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的顺序进行疏散、离校。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6)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的行政运转照常进行。

停电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加强对于突发停电、计划及临时停电事件的控制及预防,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本预案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停电、计划及临时停电。

污水处理厂必须保证运行正常,一旦长时间停产,用于污水处理的微生物将大量窒息死亡,正常的生产工艺过程遭到破坏,必须花费一定时间对微生物进行培养和驯化,从而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并且导致大量污水直排,直接威胁外部生态环境。所以,污水处理厂的应急处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加强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禁止污水直排。

2)及时掌握污水处理厂供电信息保证正常电力供应,完善电力设施管理、保证双回路供电正常运行。

污水处理厂组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确定组长及其成员,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1.突发停电。

如发生突然停电事故,首先应确定是内部设备故障断电还是外部线路故障断电,如属内部设备故障,应迅速断开故障设备供电回路,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并上报当班运行主管。

如属外部故障应迅速将自控电源开关分断并上报当班运行主管,运行主管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小组与供电部门协调解决。

2.计划停电及临时停电。

得知停电计划或发现临时停电后,预案应急小组启动,小组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汇报,并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随时保持与供电部门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

得知计划停电时,应将停电信息与各污水泵站进行沟通,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停电前,开启抽水设备将管道内的污水降至最低水位,以充分利用管网的容积贮水。送电以后,立即开启污水厂内水泵,并通知泵站进水,恢复生产运行,同时,根据停电时间的长短及污水厂事故池、管网情况确定能否容纳停电期间入厂的污水,如若不能则及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提高排入污水厂企业的排污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得知临时停电,启动备用发电机组,当班人员立即排查停电原因,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在事故池与外排渠道间设置闸板,无电力供应时关闭闸板,污水临时存放在事故池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污水重新提升至污水处理厂。

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状态结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对停电原因进行调查,进行事故损失评估,组织力量进行污染区的清消,恢复。

1.组织保障。

建立起应急响应指挥系统和应急实施体系,明确人员职责。

对队员按预案要求进行配备,明确任务、职责、联系方式,队员名单根据工作变动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启动后,由现场指挥进行调动,要求及时通知,第一时间按要求进入现场。

2.物资保障。

保障应急预案实施的物资储备,要求定点存放、专人负责、随时提供、及时补充。

3.机械保障。

保障应急预案实施所需准备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机械设备要求能够随时待命,状态完好,及时启动。

4.通讯保障。

中控室掌握应急响应指挥系统所有负责人的职责和最新的联系方式,现场指挥掌握所有抢修队员的联系方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与管理工作,实行有功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功人员进行相应奖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随着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应急小组人员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停电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因停电造成收费设备和设施损坏,收费系统中断和车道通行能力降低等事件的发生,更好地维护全省联网收费运行秩序,确保收费系统的稳定性和收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组 长:李建林

副组长:薛锋钢、任瑞新

成 员:收费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收费站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贺江枫同志担任。

1、值班站长负责预案实施的全面指挥和人员及物品的支配工作。

2、值班司机要做好发电机的柴油购买工作,保证有足够的燃料。

3、维修员要经常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供发电机的正常运行。

4、当班监控要做好收费车道、值班站长和信息监控中心之间的沟通工作,及时报行事态的发展,准确传达各种指令以及做好相关记录。

5、票证员、办公室值班人员、司机、电工、维修员、稽查员、后勤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待命,做好各自的应急准确工作。

6、 在处理特殊事件过程中,全站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值班站领导的统一安排调度。

1、收费站负责对供电设备运行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发电机组时刻处于待机状态。

2、收费站高低压配电机房和柴油发电机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防止人为的蓄意破坏,坚决杜绝各种闲杂人员对设备进行违规操作。

3、保证收费系统自身的物理防范,各收费站配备有不间断电源ups两台,配备有主用和备用发电机,增加了供电系统的冗余度。

4、收费系统确系意外市电断电造成停电时,收费站要在15分钟内开启柴油发电机组进行发电,当主用发电机有故障时要立即开启备用发电机供电,同时对故障机组进行检修,确保系统的.供电和正常运行。

5、如发电机线路出现故障,无法发电时,应立即向值班站长汇报,并迅速启用《收费站车辆快速放行应急预案》采用手持机进行收费。

6、收费站在使用柴油发电机组前,要认真检查机油、此油、水、检查电器部件接触端、继电器等主要部件,按规定作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7、站内做好柴油发电机组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

为提高收费站预防、处理突发性供配电设备故障的能力,形成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供配电设备故障造成的损害,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安全员、机电维护员、电工日常巡查,月联合巡查,季度专项检测机制,重点对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ups机房等供配电设备及电缆线路进行巡查,对发电机、ups等设备开展专项检测。

2、及时保养。每年对发电机进行保养,及时清理ups设备内外积尘,及时申请更换老化、故障的蓄电池组,及时更换、维修有安全隐患的设备、线路等。

3、快速响应。建立供配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提高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及快速反应能力,在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发现、准确判断、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4、突出重点。当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应优先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把降低社会危害、减少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

5、定期演练。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一)、组织机构

组长:收费站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站长助理

成员:电工、机电维护员、安全员、办公室主任、收费班长、监控班长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长治西收费站供配电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的制度、方案、规划,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能力。

2、发生供配电设备故障后,工作组成员各司其职,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指导、督促应急处置工作进度,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机电维护员、电工具体负责设备、线路的更换、维修,及时联络上级部门、维修厂家;其他成员配合、协助维修工作,维护秩序、反馈情况。

3、制定应急预案演练的计划、方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预案启动。当收费站发生供配电设备故障,无法正常供电时,经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2、故障判断。

(1)停电发生后,由监控或办公室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通知电工。接到通知后,电工应立即赶到低压配电室,检查市电供应是否正常。如市电供应正常,则判定供配电设备发生故障。

(2)迅速检查低压配电室各开关、指示灯是否正常,初步判断故障的性质。如故障较轻,可立即着手解决;如故障较重或难以第一时间判断,则应立刻联系机电维护员,联合排查,尽快查明原因,确定发生故障的设备、线路。

(3)查明原因后,根据故障性质,将故障分为轻微故障、一般故障、严重故障,分别采取应对措施。

轻微故障:可以由电工单独、快速解决的故障。

一般故障:可以由收费站自行解决,不会引起收费系统断电的故障。

严重故障:收费站无法自行解决,或引起收费系统断电,造成较大影响的故障。

3、故障汇报

(1)轻微故障。应立刻着手解决,事后汇报站领导即可。

(2)一般故障。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快速、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坚决避免一般故障转化为严重故障。

(3)严重故障。应及时汇报值班领导,并由值班领导、收费站站长上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立刻采取措施,坚决控制事态,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

4、临时处置

当发生严重故障,可能引起收费系统断电时,应视情况采取临时处置措施,优先保障收费系统正常运行。

(1)关闭非必要设备供电开关。当发电机或相关设备、线路发生故障时,在ups蓄电池供电状态下,为争取故障处理时间,应及时关闭监控室的监视器、非监控工作站等非必要设备电源,必要时可采取关闭部分车道电源的办法,以最大程度延长蓄电池供电时间。

当班班长应立刻赶赴收费现场,维护好收费、车道秩序,必要时协助机电维护员关闭部分车道电源。

(2)跨接ups、稳压电源线路。当ups或稳压电源发生故障,在缺少备件的情况下,应跨接故障ups或稳压电源的线路,在屏蔽故障设备功能的情况下暂时恢复供电,优先保障收费系统功能正常。

(3)使用备用电缆。当线路出现故障无法立刻修复时,应使用备用电缆,临时恢复供电,随后再对损坏的线路进行维修或更换。

5、故障维修

当收费站供配电设备故障发生后,在采取必要的临时处置措施后,应立刻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在最快时间内保证设备、线路正常工作。

对于收费站可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应立刻安排进行配件的购买、人员的组织、现场的协调等工作,电工具体负责维修工作。

对于收费站无法自行解决的设备故障,根据公司相关政策,由机电维护员填写《设施、设备故障报告》,及时上报收费部,并联系、督促签约厂家维修人员到站维修。

6、责任划分

根据公司相关政策,对故障维修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责任划分:

收费站责任:(1)负责轻微故障、一般故障的处理;(2)对于严重故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并填写、上报《设施、设备故障报告》;(3)采取必要的临时处置措施;(4)配合签约厂家进行故障的判断、维修等工作。

收费部责任:(1)负责联络、协调签约厂家,督促厂家维修人员尽快落实维修工作;(2)指导收费站进行故障处置工作。

签约厂家责任:根据协议内容,按时修复故障设备,恢复设备正常功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7、应急结束

当故障设备维修、更换完成,供配电系统恢复正常运转时,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束本预案。

8、后期处置

总结汇报:预案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对本次行动进行口头或书面总结,如有必要,应形成报告向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组织整改:预案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故障发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进行反思,查找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收费站应急管理水平。

1、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保证电话24小时开机,以确保能被及时联系到位。

2、物资保障。根据收费站自身的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建设,购置必要的油料、工具、配件、线缆等应急物资,优先确保在发生严重故障的情况下,自身具备较强的临时处置能力。

停电应急预案

1.1、要求管理员立刻与相关单位联络,了解停电原因及通电时间。

1.2、迅速采取措施,人工手写‘停电通知’,张贴到各楼座单元门口及电梯旁。

1.3、办公区内留有专人接听电话,随时接待投诉询问,并做出合理解释。

1.4、正常供电后,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撤掉‘停电通知’。

2.1、要求管理员立刻与供电局及相关单位联络,了解停电原因及通电时间。

2.2、迅速通知工程部、保卫部查看地下停车场及电梯内是否有业主被困。

2.3、迅速采取措施,人工手写‘停电通知’张贴到园区的醒目位置。

2.4、办公区内留有专人接听电话,随时接待投诉询问,并耐心做作出解答。

2.5、与事故相关单位保持联络,密切注意维修进展情况。

2.6、正常供电后,通知相关人员及时撤掉‘停电通知’。

原创文章,作者:小编,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lqedu.com/content/853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