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汽车承包合同(通用16篇)

时间:2024-05-09 08:22:04

承包合同是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交付,保障双方的权益而存在的。这些范文涵盖了不同项目的承包合同,有助于大家了解承包合同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营运证台字(椒)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承包期平均承包费为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平均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第四年元。

第七条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上访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上访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质量。

1、整车油漆表面光泽,无任何缺陷,无挂漆,漏漆现象,保证整车油漆一年内无明显质量问题。

2、乙方的油漆及附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乙方在施工前,要提供工艺流程标准,经甲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4、油漆颜色,要按甲方认可的色彩,不得变化。

二、甲方承担的责任。

1、提供给乙方能满足生产任务的工作场所,喷漆室、烘房、小推车。

2、水、电设施及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场所,行李乙方人员自带。

4、每月提供下月生产任务计划表给乙方。

5、甲方在前三个月保证乙方每月不低于100台产量,不足按100台/月结算。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

1、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要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

2、保证生产进度,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交车,(加急订单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文明施工生产,保持车间整齐整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甲方按有关规章制度检查罚款,在货款中扣除。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管理,遵纪守法,执。

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在厂内发生工伤事故,发生违法等行为,与甲方无关,损坏甲方设备设施按价赔偿。

5、甲方造成整车油漆损坏,或返修车辆,价格双方协商定价。

四、核算标准,见附表。(油漆承包价格随原材料价格和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30日前凭甲方入库单和甲方财务办理结算手续,开出票据,次月10日前结清货款。

2、单台价格(包括打密封胶),每台1190元;。

月产量达到300台/月,1080元/台;

月产量达到500台/月,960元/台。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有以下行为的一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a、乙方的整车油漆出现严重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b、完不成甲方的生产任务,造成甲方较大的经济损失。

c、甲方严重拖延乙方的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八、双方纠纷,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提前商量______年合作协议,如乙方不准备合作,要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要全部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山昊宇车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本着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关系的原则,依照国家政策、法规、法律等规定,结合甲方制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双方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同意由乙方租赁承包经营客运路线,并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提供_________空调豪华_________座大客车。共_________辆,车辆牌照为_________,_________给乙方全额风险抵押租赁承包经营与_________对开,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线。

第三条乙方因资金有一定困难不能一次性交清承包车辆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同意可分期付款,计收利息,乙方按期偿还本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计息。)。

第四条线路租赁承包时间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线路租赁承包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期承包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延承包。)。

第五条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线路承包金_________元,甲方为了优惠专线承包经营,在承包期前二个月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车辆折旧租赁承包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使用经营管理权,车辆折旧承包全额风险抵押金缴清后,甲方可按每辆车_________元优惠价转让给乙方。

第七条车辆折旧租赁期间或车辆折旧期满,直至车辆报废,车辆的牌照、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永属甲方所有;线路租赁期,线路的所有权,线路证、卡的所有权永属甲方,乙方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八条在租赁承包期间内,原则上不许转让承包,乙方因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车辆转让承包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清理一切债务后,向甲方缴纳转让手续费_________元/台,方可签订转让合同。

假若乙方资金暂有缺口,可用参股形式吸收部分外来资金,由乙方严格把关,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参股合同。如果发现内部员工弄虚作假,以自己名义代人签订假参股合同(非本人出资),从中坐收牟利的情况。乙方有权取消投资人参股权,其投入股金及股权自动让出,股金一年以后连本带息退回实际投股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乙方除对假参股人所得中介费、代劳费等全部没收外,还将处以所得总额一倍的罚款(所有没收款项和罚金全部上缴甲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公司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第十条原有租赁承包至_________线营运且尚未到承包期的部分普通型车辆,其车主若同意参与_________至_________直达快客车专线投资的,可投资合股经营。不愿意投资合股经营的,由乙方折价收回车辆,但在不保留上下客站场的原则通过下,车主基愿意继续营运的,其产值、管理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为_________元/月。凡愿意过户迁出的,可迁出,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发车站点(_________)提供专窗售票,专位停车上客,积极为乙方配载,甲方在乙方总营收中收取10%的劳务费(电脑售票费每票收取0。20元)。

第十二条原则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增车、增班、减车、减班。甲、乙任何一方要增车、减车、增班、减班都必须征得双方同意和认可。

第十三条如遇国家,地方政府政策性的变化和新的规定,甲方应根据新的政策、规定,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乙方必须按规定交纳安全基金_________元,到期如数退还。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按“先交后行”的原则,在每月的28日前向甲方缴清下月的各项规费后方可营运。乙方如有营收款在甲方,甲方可代为抵扣,如果仍不足以交清,乙方应及时补交,甲方下达达催款单期限不交者,甲方将采取收缴车辆牌照、证件、扣车、停止车辆运行,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对此拖欠的承包金按0。5%收取滞纳金。

第十六条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缴交的租赁承包金,代征、代交、代收的各项费用按十二个月计收。乙方在租赁承包期车辆所需费用和车辆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乙方需雇用司机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进行登记、考试、考核合格并按照市劳务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后方可雇用开车,乙方雇用人员均要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第十八条在乙方按月缴清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代办、代缴各种费用,并及时办理,确保票证按时发放到位;协助乙方搞好车辆的年检、季检,年审工作及有关事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商务事故、保险索赔及调解有关纠纷。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协调对方站售票、停车、洗车等事项。签订运输协议,协办营运收入结算、划拨、核算、兑现。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对甲方职能部门和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提起申诉和索赔,并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政府和甲方企业相关的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承包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辆月租赁费rmb元(大写),其中包括甲方每月3000行驶公里内的油费(建立在xx年xx月xx日的汽油价格基础上)。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营运证台字(椒)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承包期平均承包费为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平均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第四年元。

第七条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上访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上访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 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营运证台字(椒) 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 承包期平均承包费为 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平均 元、第二年 元、第三年 元、第四年 元。

第七条 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 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 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 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 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 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 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上访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上访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承包合同

第十二条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

合同。

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xx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上访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上访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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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质量。

1、整车油漆表面光泽,无任何缺陷,无挂漆,漏漆现象,保证整车油漆一年内无明显质量问题。

2、乙方的油漆及附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乙方在施工前,要提供工艺流程标准,经甲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4、油漆颜色,要按甲方认可的色彩,不得变化。

二、甲方承担的责任。

1、提供给乙方能满足生产任务的工作场所,喷漆室、烘房、小推车。

2、水、电设施及费用。

3、甲方提供乙方人员住宿场所,行李乙方人员自带。

4、每月提供下月生产任务计划表给乙方。

5、甲方在前三个月保证乙方每月不低于100台产量,不足按100台/月结算。

三、乙方承担的责任。

1、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要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

2、保证生产进度,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交车,(加急订单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乙方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3、文明施工生产,保持车间整齐整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甲方按有关规章制度检查罚款,在货款中扣除。

4、乙方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管理,遵纪守法,执。

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生产,在厂内发生工伤事故,发生违法等行为,与甲方无关,损坏甲方设备设施按价赔偿。

5、甲方造成整车油漆损坏,或返修车辆,价格双方协商定价。

四、核算标准,见附表。(油漆承包价格随原材料价格和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30日前凭甲方入库单和甲方财务办理结算手续,开出票据,次月10日前结清货款。

2、单台价格(包括打密封胶),每台1190元;。

月产量达到300台/月,1080元/台;

月产量达到500台/月,960元/台。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有以下行为的一方可终止协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a、乙方的整车油漆出现严重的批量性质量问题。

b、完不成甲方的生产任务,造成甲方较大的经济损失。

c、甲方严重拖延乙方的货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八、双方纠纷,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提前商量年合作协议,如乙方不准备合作,要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要全部承担。

十一、合同终止后,六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山昊宇车辆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签字(盖章):代表人签字(盖章):

汽车承包合同

第一条为了促进台州城市出租车客运事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书面的形式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觉遵守营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合同。

第三条甲方将自有的壹辆营运油车,车辆号牌浙,发动机号,车架号码,营运证台字(椒)号的客运出租汽车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处理安全事故或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本金自承包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乙方。

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处理完毕的,待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执行完毕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六条承包期平均承包费为元,按月支付,每月28日前支付下个月的承包费。其中第一年平均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第四年元。

第七条承包期内,营运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如营业税、保险费、燃油费、维修费、gps通讯费、公司管理费、车辆年审检测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负,并按发生时间缴清。

第八条经营范围:台州地区为主及省内、外汽车客运出租服务。驻点经营地:椒江、黄岩、路桥。

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承包法律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的劳动关系及任何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交付事项: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将车辆及相关设施交付乙方;乙方应在承包届满之日17时前将车辆、行业服务设施和随车证件工具(行驶证、营运证、车购税证、车辆技术档案、计价器检定证书等)交还甲方。

承包期满,乙方还车时,车辆内外观应当符合《台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如不符合,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保证其交还的车辆没有违法、违章行为,如存在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确保其承包车辆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予及时处理;涉及承包车辆产生的交通事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或双方的赠与归乙方所有。承包基本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投保地保险公司和甲方报案,并同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属单方事故也应保留现场,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因乙方未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导致受害人向甲方提起赔偿请求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其追偿并据实予以承担包括超过法定赔偿范围部分。

乙方应当保证交通事故修复后的车辆技术状况达到gb7258—20xx《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验收。

乙方及其雇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灭失或经修复无法行驶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投保险种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自燃损失险、司乘人员险等险种,保险手续统一由甲方定点代办,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及其聘用的驾驶员与乘客发生的事故或纠纷,在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赔偿后,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因车辆被盗抢所发生引起的各种直间损失(包括盗抢期间的承包费)由乙方承担。车辆(含车购税)折旧计算办法:新车的第一年30%,第二年28%,第三年22%,第四年18%(计算到月)。

第十三条承包车辆的营运证和车辆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期间的使用权,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指的车辆承包权转让第三人,如转让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同时乙方不得私下转承包,不得实施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如甲方转让本车,乙方无条件同意并交还车辆。

第十四条副班驾驶员管理:在乙方承包期间,如乙方雇佣副班驾驶员协助其经营的,被雇佣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驾驶证和服务资格证,确保其承包车辆经营合法安全,被雇佣驾驶员工资由乙方负责发放,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执行运管部门指定的如外事、抢险、春运等应急运输任务及其他公益活动。承包期间,乙方也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第十六条承包期间,乙方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与甲方无关,如乙方需委托甲方协助办理的,乙方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意,所有费用乙方需在每个月28日前随租金一起上交甲方,甲方须向乙方出具代缴费用收据。承包期满后乙方的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再代办,必须及时迁移,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迁移手续。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若因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20000元的违约金支付对方(除甲方车辆转让之外)。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车辆、随车证件工具或退还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每逾期一天交付或退还,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约定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被扣不足,乙方应在5天内补足,每逾期一天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为提升台州市“文明窗口”形象,规范行业管理,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行业品牌参评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台州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办法》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经营。

第二十一条若乙方未按时付清其它各类费用的,应当承担每天5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若乙方所欠承包费、养路费、违约金总额达到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收回车辆和经营权。当乙方因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质量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超过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时,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乙方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年检,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国家标准;因乙方失修失保或不及时办理年检手续,致使车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所造成相关责任(包括交通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乙方若发生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约定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承包车辆进行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合同并没收“车辆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1)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特大行车责任事故;

(2)利用套用车辆牌照,仿造、骗取车辆营运证从事非法营运的;

(4)将车交给无(含无效)服务资格证、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5)带车上访或被职能部门认定为无理或非法的越级走访、重大上访等。

附则。

第二十五条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变化或调整,双方必须按变化调整要求执行,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因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未经过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意见。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若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由合同人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协议如下:

1、甲方将浙江a-号牌,荷载吨(座)货客运汽车承包给乙方,期限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止。

2、甲方负责办理该车辆的一切营业运输手续,并向乙方提供运输市场信息、动向。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遵守公安、交通及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一切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安全行车,严禁哄抬运价。乙方车辆若需报停,必须甲方同意批准方可。

4、甲方为乙方代办车辆保险、司乘人员保险、第三责任保险(保险额为贰拾万元整),旅客安全保险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费每月元。无论乙方车辆是否报停,一年均以十二个月计算,按月交纳。税收、规费等按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定额外负担费率由甲方代收。如运输收入超出定额外负担标准,按实际补收超出部分的税收、规费。代为征收若遇国家税收、规费等新征或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6、乙方应按时交纳各类费用,每月末日前交纳下月的费用,逾期按本月交费总额的%征收滞纳金。交费拖欠满天者,按%征收滞纳金,若继续拖欠逾三个月者,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证件等,直至扣留车辆。

7、该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他人,车辆的劳动业务由乙方自行受理解决,车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赔偿事故、商务纠纷、责任纠纷、责权纠纷等纠纷所产生民事责任和违章罚款、扣证、扣车停业以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若遇国家政策变动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应服从国家政策,双方协商解决。

9、如有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11、本协议解释权属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二、1、乙方承包范围为清包人工,施工材料统一由甲方统一购置,乙方不得浪费施工材料,合理合用。

2、甲方不得因材料缺失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如因甲方材料不到位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力追就甲方赔偿损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三、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真石漆工程底漆施工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40%或真石漆施工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75%或。

2、外墙乳胶漆工程二遍腻子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40%或,外墙乳胶漆工程完成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75%或。

3、结束验收合格付清全部人工工程款。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有效,各持一份为凭,并作为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五、备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承包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下述车辆司机的使用权在本合同期内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车型:车号:颜色: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辆月租赁费rmb元(大写),其中包括甲方每月3000行驶公里内的油费(建立在年月日的汽油价格基础上)。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出租方: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合同。

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发包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出租公司车一辆,号牌: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羚羊)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元(大写:),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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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自己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运营,该车于20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经营权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现双方就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出租车贵fu2359租给乙方经营,租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租金:贰仟贰佰x元整,乙方须向甲方交纳x元人民币作为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条),承包期满,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须如期退还乙方的全部押金。

二、承包期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赔偿乙方损失xx元整,交退还全部押金;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收回车辆,不退还押金。

三、甲、乙双方须在车辆行驶30天,更换发动机油壳牌,车辆修理费,每个季度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期内双方必须遵守的'事项:

2、乙方即从20xx年x月x日起至年止期间,必须遵守大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检查考核表的每条每款,以及车容,车貌和驾驶员行为规范。因为考核表的40满分,就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分被扣完,出租车和经营就报废掉了,承包期内乙方如不遵守考核表的每条每款导致分被扣完的,乙方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赔付甲方一辆出租汽车和经营权,乙方一年之内不得须扣超过分,如扣超过分按x元/分处理。

3、乙方不得用车为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留全部押金;同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时刻注意行车安全,高度警惕,凡发生交通事故,民刑事案件及上车下车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包括机械事故引发的交通事故)后果不论大小;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他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以及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5、乙方不能将车与没有驾驶出租车资格的人驾驶;如需转租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留全部押金。

6、乙方不得用车辆和证件抵押借款借物;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经双方协商,车辆今后增回的国家费用及车辆添加设备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给予出租车的一切优惠待遇,由甲方享有。

8、本车在甲方交给乙方时,由甲方负责检修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车辆还给甲方时,由乙方负责检修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交于乙方随车证件有:行车证、保险证,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遗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补办。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车(包括前后牌照)及随车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乙方没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如有违反合同,不退全部押金。

七、如乙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闷;如协商达成协议,交大方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或依法判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自己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运营,该车于年月日注册登记,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经营权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双方就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出租车贵fu2359租给乙方经营,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贰仟贰佰元整,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元人民币作为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收条),承包期满,如果乙方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须如期退还乙方的全部押金。

二、承包期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则赔偿乙方损失元整,交退还全部押金;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收回车辆,不退还押金。

三、甲、乙双方须在车辆行驶30天,更换发动机油壳牌,车辆修理费,每个季度二级维护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期内双方必须遵守的事项:

2、乙方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止期间,必须遵守大方县城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检查考核表的每条每款,以及车容,车貌和驾驶员行为规范。因为考核表的40满分,就是出租汽车经营权,分被扣完,出租车和经营就报废掉了,承包期内乙方如不遵守考核表的每条每款导致分被扣完的,乙方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赔付甲方一辆出租汽车和经营权,乙方一年之内不得须扣超过分,如扣超过分按元/分处理。

3、乙方不得用车为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扣留全部押金;同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时刻注意行车安全,高度警惕,凡发生交通事故,民刑事案件及上车下车人身伤亡与甲方无关;(包括机械事故引发的交通事故)后果不论大小;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他所有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以及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5、乙方不能将车与没有驾驶出租车资格的人驾驶;如需转租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扣留全部押金。

6、乙方不得用车辆和证件抵押借款借物;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经双方协商,车辆今后增回的国家费用及车辆添加设备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给予出租车的一切优惠待遇,由甲方享有。

8、本车在甲方交给乙方时,由甲方负责检修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将车辆还给甲方时,由乙方负责检修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交于乙方随车证件有:行车证、保险证,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遗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补办。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车(包括前后牌照)及随车证件完好的交给甲方,如乙方没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须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如有违反合同,不退全部押金。

七、如乙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一切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闷;如协商达成协议,交大方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或依法判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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